离异母亲的权利
离异母亲的权利 目录 1离异母亲的权利 1.1 母亲在离婚中的权利 1.2 家庭法修正案2006(共同抚养责任) 1.3 母亲的子女抚养权 1.4 什么会影响到母亲申请子女养育令/子女抚养令(Parenting Orders)的权利? 1.5 家庭暴力 1.6 子女抚养费 1.7 离婚后的配偶赡养费 1.8 重新安置令/搬迁令 (Relocation Orders) 1.9 归还令/返还令(Recovery Orders) 1.10 关于离异母亲权利的一些判例 1.10.1 Best & Best (2014) 1.10.2 Maluka & Maluka 2009 1.10.3 Rafter & Rafter 2012 离异母亲的权利 历史上,大多数子女抚养权案件的结果都是对母亲有利的,导致父亲只能在周末的时候探望子女。 这是因为过去人们普遍认为男主外女主内,父亲养家糊口而母亲照顾孩子。 今天,法院倾向默认双方共同负责子女抚养,然后在此基础上决定谁是孩子最合适的主要扶养义务人(primary carer),即性别不再作为参考因素。 法院这么做的基础来自于2006年颁布的法律。 然而,实际操作中,多数的子女抚养权案件的判决的确最后依然使得母亲成为子女的主要抚养人。 家庭法修正案2006(共同抚养责任) 澳大利亚家庭法中不存在天然的所谓的母亲的权利。同样父亲的权利也不存在。 这是因为家庭法院在子女抚养权案件中的关注点并非在父母身上,儿童的利益才是法院最关心的首要要素。 法院不会偏袒父母中任何一方,法院的判决取决于儿童的最佳利益。 所谓的儿童最佳利益会在下面详细为您解释。 家庭法修正案2006(共同抚养责任)的核心便是默认父母对子女有共同抚养责任。 […]